玉樓春令・玉樓春

青箋後約無憑據。 誤我碧桃花下語。 誰將消息問劉郎,悵望玉溪溪上路。 春來無限傷情緒。 擬欲題紅都寄與。 東風吹落一庭花,手把新愁無寫處。

你在那青色箋紙上寫下的日後再相聚的約定,根本沒有任何可靠的依據。你辜負了曾經在碧桃花下對我許下的諾言。如今,又有誰能替我去打探你的消息呢?我只能惆悵地望着玉溪那條我們曾走過的路。 春天來了,我心中滿是傷感的情緒。我打算把這滿心的情思題在紅葉上寄給你。可是東風吹落了滿庭院的花朵,我手中握着這新添的哀愁,卻不知道該寫些什麼、該如何傾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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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康與之字伯可,號順庵,洛陽人,居滑州(今河南滑縣)。生平未詳。陶安世序其詞,引與之自言:“昔在洛下,受經傳於晁四丈以道,受書法於陳二丈叔易。”建炎初,高宗駐揚州,與之上《中興十策》,名振一時。秦檜當國,附檜求進,爲檜門下十客之一,監尚書六部門,專應制爲歌詞。紹興十七年(1147),擢軍器監,出爲福建安撫司主管機宜文字。檜死,除名編管欽州。二十八年,移雷州,再移新州牢城,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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