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體五首 四

同聲自相應,體質不必齊。 誰知賈人鐸,能使大樂諧。 鏗鏘發宮徵,和樂變其哀。 人神既昭享,鳳鳥亦下來。 豈非至賤物,一奏昇天階。 物情苟有合,莫問玉與泥。

譯文:

志同道合的事物自然會相互呼應,即便它們的本質、形態不一定相同。 誰能想到那商人手中的小鈴鐺,竟能讓宏大的音樂和諧美妙。 它發出鏗鏘的宮音和徵音,使原本哀傷的曲調變得歡快喜樂。 人和神靈都來盡情享用這音樂的盛宴,連象徵祥瑞的鳳鳥也聞聲飛來。 這小鈴鐺難道不是極爲低賤的物品嗎?可一經奏響就能登上神聖的天階。 世間萬物只要彼此契合,就不必在意它是美玉還是泥土。
關於作者
唐代韋應物

韋應物(737~792),中國唐代詩人。漢族,長安(今陝西西安)人。今傳有10卷本《韋江州集》、兩卷本《韋蘇州詩集》、10卷本《韋蘇州集》。散文僅存一篇。因出任過蘇州刺史,世稱“韋蘇州”。詩風恬淡高遠,以善於寫景和描寫隱逸生活著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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