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唐代 宋光嗣 判內門捉得御廚雜使衙官偷肉 判內門捉得御廚雜使衙官偷肉 10 次閱讀 朗讀 糾錯 唐代 • 宋光嗣 斤斤肉是官家物,飽祭喉嚨更將出。 不能爲食斬君頭,領送右巡枷見骨。 譯文: 這是一篇類似判詞的內容,以下是翻譯成現代漢語的內容: 這些分量精準的肉啊,那可都是官家的財物。你倒好,不僅把肉塞進自己的肚子裏填飽了,還想着要把肉再弄出去。本不該僅僅因爲這點喫的就砍了你的腦袋,那就把你押送到右巡那裏,用枷鎖把你鎖得結結實實,讓你好好受受懲戒。 注釋: 鑑賞: 視頻解讀: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標籤: 唐詩 諷喻 傷懷 詠史 寫人 關於作者 唐代 • 宋光嗣 六軍諸衛事。凡斷國章,多同兒戲。前蜀亡,爲王宗弼所殺。詩七首。(《全唐詩》無宋光嗣詩,傳據《十國春秋》卷四十六本傳) 淘宝精选 复制淘口令 該作者的文章 載入中... 同時代作者 載入中... 納蘭青雲 × 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