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唐代 宋光嗣 判内门捉得御厨杂使衙官偷肉 判内门捉得御厨杂使衙官偷肉 4 次阅读 纠错 唐代 • 宋光嗣 斤斤肉是官家物,饱祭喉咙更将出。 不能为食斩君头,领送右巡枷见骨。 译文: 这是一篇类似判词的内容,以下是翻译成现代汉语的内容: 这些分量精准的肉啊,那可都是官家的财物。你倒好,不仅把肉塞进自己的肚子里填饱了,还想着要把肉再弄出去。本不该仅仅因为这点吃的就砍了你的脑袋,那就把你押送到右巡那里,用枷锁把你锁得结结实实,让你好好受受惩戒。 标签: 唐诗 关于作者 唐代 • 宋光嗣 六军诸卫事。凡断国章,多同儿戏。前蜀亡,为王宗弼所杀。诗七首。(《全唐诗》无宋光嗣诗,传据《十国春秋》卷四十六本传) 纳兰青云 ×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