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 一

我今一身內,修營等一國。 管□□□屍,隨我債衣食。 外相去三尸,□思除六賊。 貪望出累身,□□入淨域。

譯文:

如今在我這一個生命之內,所經營的就如同治理一個國家。 我管轄着如同八萬戶人家般衆多的身體部件,它們都隨着我一起爲了衣食而揹負“債務”(意爲爲生存奔波)。 對外要想着去除體內作祟的“三尸”(道教概念,認爲人體中有作祟之神,每到庚申日便上天庭告狀),對內要思考除掉內心的“六賊”(指眼、耳、鼻、舌、身、意六種感官產生的慾念)。 要摒棄貪婪和慾望,讓自己擺脫拖累身心的東西,這樣才能進入純淨無染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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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王梵志

王梵志,衛州黎陽人。編詩一卷,計一百十一首。 王梵志,衛州黎陽人也。去黎陽城東十五里,有王德祖者,當隋文帝時,家有林擒樹,生癭,大如鬥。經三年,其癭朽爛。德祖見之,乃剖(撤)其皮,遂見一孩兒抱胎而出。德祖收養之,至七歲,能語,問曰:「誰人育我?復何姓名?」德祖具以實語之。(二字作告)因名曰:「林木而生曰梵天。」後改曰梵志,[曰]:「王家育我,(我家長育)可姓王也。」梵志乃作詩示(諷)人,甚有義志(旨),蓋菩薩示化也。(《太平廣記》八二,參以《永樂大典》六八三八[王]字韻引《桂苑業談·史遺》。)○《雲谿友議》下《蜀僧喻》雲:「或有愚士昧學之流,欲其開悟,別吟以王梵志詩。梵志者,生於西域林木之上,因以梵志爲名。其言雖鄙,其理歸真,所謂歸真悟道,徇俗乖真也。」○王維《與胡居士皆病寄此詩兼示學人詩二首》,注云:「梵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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