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幷序) 七十八

自死与鸟残,如来相体恕。 莫养图口肠,莫煞共盘筯。 铺头钱买取,饱噉何须虑。 傥见阎罗王,亦有分疏取。

译文:

### 翻译 无论是动物自然死亡的,还是被其他鸟兽残杀剩下的,如来佛祖的法相都会为此而愤怒(这里可能原诗有误,结合语境理解为“恕”可能不太通顺,推测是“怒”)。 不要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去饲养牲畜,也不要为了摆在餐桌上享用而杀生。 在店铺里用钱去买现成的食物,尽情地吃饱又有什么可顾虑的呢。 倘若有一天见到了阎罗王,也有理由为自己分辩解释啊。
关于作者
唐代王梵志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编诗一卷,计一百十一首。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也。去黎阳城东十五里,有王德祖者,当隋文帝时,家有林擒树,生瘿,大如斗。经三年,其瘿朽烂。德祖见之,乃剖(撤)其皮,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出。德祖收养之,至七岁,能语,问曰:「谁人育我?复何姓名?」德祖具以实语之。(二字作告)因名曰:「林木而生曰梵天。」后改曰梵志,[曰]:「王家育我,(我家长育)可姓王也。」梵志乃作诗示(讽)人,甚有义志(旨),盖菩萨示化也。(《太平广记》八二,参以《永乐大典》六八三八[王]字韵引《桂苑业谈·史遗》。)○《云谿友议》下《蜀僧喻》云:「或有愚士昧学之流,欲其开悟,别吟以王梵志诗。梵志者,生于西域林木之上,因以梵志为名。其言虽鄙,其理归真,所谓归真悟道,徇俗乖真也。」○王维《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诗二首》,注云:「梵志体。」

纳兰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