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幷序) 五十九

行善爲基路,偷盜吾不作,邪淫吾不當。 不解讒朝廷,不解佞君王。 不能行左道,於中說一傷。 一直逢閻夫,盡地取天堂。

譯文:

以下是對這首詩的現代漢語翻譯: 以行善作爲人生的根基和道路,堅決不做偷盜之事,也絕不去沾染邪淫的行爲。我不懂得去讒害朝廷,也不懂得去諂媚討好君王。我不會使用不正當的旁門左道,也不會在其中製造一場事端。只要始終秉持正直善良,等遇到閻王爺的時候,就能夠毫無阻礙地前往天堂。 需要說明的是,王梵志詩語言較爲通俗直白,且存在一些文字的校勘和不同版本的差異,此翻譯是基於原文儘量通順表達其大致意思。
關於作者
唐代王梵志

王梵志,衛州黎陽人。編詩一卷,計一百十一首。 王梵志,衛州黎陽人也。去黎陽城東十五里,有王德祖者,當隋文帝時,家有林擒樹,生癭,大如鬥。經三年,其癭朽爛。德祖見之,乃剖(撤)其皮,遂見一孩兒抱胎而出。德祖收養之,至七歲,能語,問曰:「誰人育我?復何姓名?」德祖具以實語之。(二字作告)因名曰:「林木而生曰梵天。」後改曰梵志,[曰]:「王家育我,(我家長育)可姓王也。」梵志乃作詩示(諷)人,甚有義志(旨),蓋菩薩示化也。(《太平廣記》八二,參以《永樂大典》六八三八[王]字韻引《桂苑業談·史遺》。)○《雲谿友議》下《蜀僧喻》雲:「或有愚士昧學之流,欲其開悟,別吟以王梵志詩。梵志者,生於西域林木之上,因以梵志爲名。其言雖鄙,其理歸真,所謂歸真悟道,徇俗乖真也。」○王維《與胡居士皆病寄此詩兼示學人詩二首》,注云:「梵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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