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幷序) 四十六

怨家煞人贼,即是短命子。 生儿拟替翁,长大抛我死。 债主𫏐过来,征我夫妻泪。 父母眼干枯,良由我忆你。 好去更莫来,门前有煞鬼。

译文:

以下是这首诗的现代汉语翻译: 那些结仇的人像杀人的恶贼,他们往往都是短命的人。 生儿子本是想着他将来能替我养老,可他长大后却早早抛下我离世了。 债主这会儿过来讨债,惹得我和老伴儿悲泪纵横。 我和老伴儿哭得眼睛都干涸了,实在是因为我太想念你啊。 孩子啊,你就安心地去吧,别再回来了,门前有恶鬼会伤害到你。
关于作者
唐代王梵志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编诗一卷,计一百十一首。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也。去黎阳城东十五里,有王德祖者,当隋文帝时,家有林擒树,生瘿,大如斗。经三年,其瘿朽烂。德祖见之,乃剖(撤)其皮,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出。德祖收养之,至七岁,能语,问曰:「谁人育我?复何姓名?」德祖具以实语之。(二字作告)因名曰:「林木而生曰梵天。」后改曰梵志,[曰]:「王家育我,(我家长育)可姓王也。」梵志乃作诗示(讽)人,甚有义志(旨),盖菩萨示化也。(《太平广记》八二,参以《永乐大典》六八三八[王]字韵引《桂苑业谈·史遗》。)○《云谿友议》下《蜀僧喻》云:「或有愚士昧学之流,欲其开悟,别吟以王梵志诗。梵志者,生于西域林木之上,因以梵志为名。其言虽鄙,其理归真,所谓归真悟道,徇俗乖真也。」○王维《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诗二首》,注云:「梵志体。」

纳兰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