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幷序) 三十二

一種同翁兒,一種同母女。 無愛亦無憎,非關後父母。 若個與好言,若個與惡語。 耶孃無偏頗,何須怨父母。 男女孝心我,我亦無別肚。

譯文:

有這樣一種情況,孩子們有的和父親親近,有的和母親親近。這既沒有特別的喜愛,也沒有什麼憎惡,並不是因爲他們是後爹後媽。 有的孩子能得到好言好語的對待,有的孩子卻會聽到不好聽的話。其實父母並沒有偏袒誰,如果是這樣,又何必去埋怨父母呢? 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只要能對我有孝心,我對待他們也不會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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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王梵志

王梵志,衛州黎陽人。編詩一卷,計一百十一首。 王梵志,衛州黎陽人也。去黎陽城東十五里,有王德祖者,當隋文帝時,家有林擒樹,生癭,大如鬥。經三年,其癭朽爛。德祖見之,乃剖(撤)其皮,遂見一孩兒抱胎而出。德祖收養之,至七歲,能語,問曰:「誰人育我?復何姓名?」德祖具以實語之。(二字作告)因名曰:「林木而生曰梵天。」後改曰梵志,[曰]:「王家育我,(我家長育)可姓王也。」梵志乃作詩示(諷)人,甚有義志(旨),蓋菩薩示化也。(《太平廣記》八二,參以《永樂大典》六八三八[王]字韻引《桂苑業談·史遺》。)○《雲谿友議》下《蜀僧喻》雲:「或有愚士昧學之流,欲其開悟,別吟以王梵志詩。梵志者,生於西域林木之上,因以梵志爲名。其言雖鄙,其理歸真,所謂歸真悟道,徇俗乖真也。」○王維《與胡居士皆病寄此詩兼示學人詩二首》,注云:「梵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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