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幷序) 十八

吾家多有田,不善廣平王。 有錢怕不用,身死留何益? 承聞七七齋,蹔施鬼來喫。 永別生時盤,酒食無蹤跡。 配罪剔受苦,隔命絕相覓。

譯文:

我家有很多田地,但比不上廣平王(或者廣平玉,此處存不同校勘說法)。手裏有錢卻捨不得花,人死後錢留在世上又有什麼用呢? 我聽說人死後要做七七齋,暫時準備些酒食供品,讓鬼魂來享用。但人一旦離世,就永遠告別了生前用餐的場景,那些酒食很快就沒了蹤影。 人死後可能會因爲生前的罪愆遭受懲罰、備受痛苦,陰陽兩隔,活着的人和死去的人再也無法相互尋覓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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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王梵志

王梵志,衛州黎陽人。編詩一卷,計一百十一首。 王梵志,衛州黎陽人也。去黎陽城東十五里,有王德祖者,當隋文帝時,家有林擒樹,生癭,大如鬥。經三年,其癭朽爛。德祖見之,乃剖(撤)其皮,遂見一孩兒抱胎而出。德祖收養之,至七歲,能語,問曰:「誰人育我?復何姓名?」德祖具以實語之。(二字作告)因名曰:「林木而生曰梵天。」後改曰梵志,[曰]:「王家育我,(我家長育)可姓王也。」梵志乃作詩示(諷)人,甚有義志(旨),蓋菩薩示化也。(《太平廣記》八二,參以《永樂大典》六八三八[王]字韻引《桂苑業談·史遺》。)○《雲谿友議》下《蜀僧喻》雲:「或有愚士昧學之流,欲其開悟,別吟以王梵志詩。梵志者,生於西域林木之上,因以梵志爲名。其言雖鄙,其理歸真,所謂歸真悟道,徇俗乖真也。」○王維《與胡居士皆病寄此詩兼示學人詩二首》,注云:「梵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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