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幷序) 十

撩亂失精神,無由見家裏。 妻是他人妻,兒被後翁使。 駟馬被金鞍,鏤鐙銀秋轡。 角弓無主張,寶劍拋著地。 設卻百日齋,渾家忘卻你。 錢財他人用,古來尋常事。 前人多貯積,後人無慚愧。 此是守財奴,不兌貧窮事。

以下是這首詩的現代漢語翻譯: 我心煩意亂,精神恍惚,沒有辦法回到家中去。 我的妻子如今成了別人的妻子,我的兒子也被繼父驅使。 那拉車的四匹馬配着金色的馬鞍,馬鐙雕刻精美,繮繩也是鑲銀的。 可角弓卻無人掌管,寶劍也被扔在了地上。 即便家裏人給我做了百日的法事來超度我,全家卻都很快把我忘到了腦後。 我生前積攢的錢財都被別人用了,自古以來這就是常有的事兒。 前人辛辛苦苦積攢了很多財物,後人使用起來卻一點都不覺得慚愧。 像這樣只知道守財的人啊,最終也免不了落得個貧窮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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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梵志,衛州黎陽人。編詩一卷,計一百十一首。 王梵志,衛州黎陽人也。去黎陽城東十五里,有王德祖者,當隋文帝時,家有林擒樹,生癭,大如鬥。經三年,其癭朽爛。德祖見之,乃剖(撤)其皮,遂見一孩兒抱胎而出。德祖收養之,至七歲,能語,問曰:「誰人育我?復何姓名?」德祖具以實語之。(二字作告)因名曰:「林木而生曰梵天。」後改曰梵志,[曰]:「王家育我,(我家長育)可姓王也。」梵志乃作詩示(諷)人,甚有義志(旨),蓋菩薩示化也。(《太平廣記》八二,參以《永樂大典》六八三八[王]字韻引《桂苑業談·史遺》。)○《雲谿友議》下《蜀僧喻》雲:「或有愚士昧學之流,欲其開悟,別吟以王梵志詩。梵志者,生於西域林木之上,因以梵志爲名。其言雖鄙,其理歸真,所謂歸真悟道,徇俗乖真也。」○王維《與胡居士皆病寄此詩兼示學人詩二首》,注云:「梵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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