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李右丞分司

分漕得洛川,讜議更昭然。 在省曾批敕,中臺肯避權。 所悲時漸薄,共賀道由全。 賣與清平代,相兼直幾錢。

譯文:

你被分配去管理洛川的漕運事務,你那些正直的言論和主張更加明晰地展現出來。 你曾經在尚書省任職時,敢於對詔書提出意見,在中書省也絕不迴避權貴、阿諛奉承。 讓人感到悲哀的是,如今世風漸漸變得涼薄,所幸大家都慶賀你能夠始終堅守正道。 要是把你這樣的正直賢能拿到這清平之世來售賣,你這樣的品質和才能又能抵得上多少錢呢?
關於作者
唐代羅隱

羅隱(833-909),字昭諫,新城(今浙江富陽市新登鎮)人,唐代詩人。生於公元833年(太和七年),大中十三年(公元859年)底至京師,應進士試,歷七年不第。鹹通八年(公元867年)乃自編其文爲《讒書》,益爲統治階級所憎惡,所以羅袞贈詩說:“讒書雖勝一名休”。後來又斷斷續續考了幾年,總共考了十多次,自稱“十二三年就試期”,最終還是鎩羽而歸,史稱“十上不第”。黃巢起義後,避亂隱居九華山,光啓三年(公元887年),55歲時歸鄉依吳越王錢鏐,歷任錢塘令、司勳郎中、給事中等職。公元909年(五代後梁開平三年)去世,享年77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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