譴謫康州先寄弟渤

唯將直道信蒼蒼,可料無名抵憲章。 陰騭卻應先有謂,已交鴻雁早隨陽。

我這一生只秉持着正直之道,深信上天會明察是非。可誰能料到,我會因爲沒有名氣、無權無勢而觸犯了法律的懲處。 或許冥冥之中自有定數,就好像老天早有安排一樣。這不,大雁都已經早早地順應時節,朝着溫暖的南方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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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涉(約806年前後在世),唐代詩人。字不詳,自號清溪子,洛(今河南洛陽)人。早歲客梁園,逢兵亂,避地南方,與弟李渤同隱廬山香爐峯下。後出山作幕僚。憲宗時,曾任太子通事舍人。不久,貶爲峽州(今湖北宜昌)司倉參軍,在峽中蹭蹬十年,遇赦放還,復歸洛陽,隱於少室。文宗大和(827-835)中,任國子博士,世稱“李博士”。著有《李涉詩》一卷。存詞六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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