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唐代 李涉 譴謫康州先寄弟渤 譴謫康州先寄弟渤 6 次閱讀 朗讀 糾錯 收藏 唐代 • 李涉 唯將直道信蒼蒼,可料無名抵憲章。 陰騭卻應先有謂,已交鴻雁早隨陽。 譯文: 注釋: 鑑賞: 視頻解讀: 我這一生只秉持着正直之道,深信上天會明察是非。可誰能料到,我會因爲沒有名氣、無權無勢而觸犯了法律的懲處。 或許冥冥之中自有定數,就好像老天早有安排一樣。這不,大雁都已經早早地順應時節,朝着溫暖的南方飛去了。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標籤: 唐詩 貶謫 抒懷 感時 评论 发布评论 加载中... 加载更多 關於作者 唐代 • 李涉 李涉(約806年前後在世),唐代詩人。字不詳,自號清溪子,洛(今河南洛陽)人。早歲客梁園,逢兵亂,避地南方,與弟李渤同隱廬山香爐峯下。後出山作幕僚。憲宗時,曾任太子通事舍人。不久,貶爲峽州(今湖北宜昌)司倉參軍,在峽中蹭蹬十年,遇赦放還,復歸洛陽,隱於少室。文宗大和(827-835)中,任國子博士,世稱“李博士”。著有《李涉詩》一卷。存詞六首。 微信小程序 Loading... 微信掃一掃,打開小程序 該作者的文章 載入中... 同時代作者 載入中... 糾錯 糾錯內容 * 納蘭青雲 × 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