谴谪康州先寄弟渤

唯将直道信苍苍,可料无名抵宪章。 阴隲却应先有谓,已交鸿鴈早随阳。

译文:

我这一生只秉持着正直之道,深信上天会明察是非。可谁能料到,我会因为没有名气、无权无势而触犯了法律的惩处。 或许冥冥之中自有定数,就好像老天早有安排一样。这不,大雁都已经早早地顺应时节,朝着温暖的南方飞去了。
关于作者
唐代李涉

李涉(约806年前后在世),唐代诗人。字不详,自号清溪子,洛(今河南洛阳)人。早岁客梁园,逢兵乱,避地南方,与弟李渤同隐庐山香炉峰下。后出山作幕僚。宪宗时,曾任太子通事舍人。不久,贬为峡州(今湖北宜昌)司仓参军,在峡中蹭蹬十年,遇赦放还,复归洛阳,隐于少室。文宗大和(827-835)中,任国子博士,世称“李博士”。著有《李涉诗》一卷。存词六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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