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唐代 白居易 三年爲刺史二首 一 三年爲刺史二首 一 2 次閱讀 朗讀 糾錯 收藏 唐代 • 白居易 三年爲刺史,無政在人口。 唯向城郡中,題詩十餘首。 慙非甘棠詠,豈有思人不。 譯文: 注釋: 鑑賞: 視頻解讀: 我做了三年的刺史,卻沒有什麼值得百姓稱讚的政績流傳於他們口中。 我只是在這城郡之中,題下了十幾首詩而已。 我慚愧自己比不上古人召伯,不能像他那樣有令人爲之吟唱《甘棠》的德政。 我這樣的爲官表現,哪裏還能奢望百姓會思念我呢?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標籤: 唐詩 詠史 抒懷 仕途 關於作者 唐代 • 白居易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樂天,號香山居士,又號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時遷居下邽,生於河南新鄭。是唐代偉大的現實主義詩人,唐代三大詩人之一。白居易與元稹共同倡導新樂府運動,世稱“元白”,與劉禹錫並稱“劉白”。白居易的詩歌題材廣泛,形式多樣,語言平易通俗,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官至翰林學士、左贊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陽逝世,葬於香山。有《白氏長慶集》傳世,代表詩作有《長恨歌》、《賣炭翁》、《琵琶行》等。 微信小程序 Loading... 微信掃一掃,打開小程序 該作者的文章 載入中... 同時代作者 載入中... 納蘭青雲 × 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