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黃權筆爲作三絕句 其三

八法森嚴得者稀,管城還伴剡藤悲。 欲教霜兔魂無恨,須寫當時顏段碑。

譯文:

書法的八種基本筆法要求十分嚴格,真正能夠掌握其中精髓的人非常稀少。這管毛筆啊,只能伴着那上好的紙張暗自悲傷。 要是想讓這毛筆所用的兔毫沒有遺憾,那就得用它去書寫像顏真卿、段秀實那樣堪稱典範的碑帖,在書法史上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 註釋:“八法”指書法中的永字八法;“管城”代指毛筆;“剡藤”指浙江剡溪所產的藤紙,這裏泛指好紙;“霜兔”指制筆用的兔毫;“顏段碑”,顏即顏真卿,以楷書著稱,段可能指段秀實,顏、段二人有書法碑帖傳世,這裏借指典範的書法作品。
關於作者
宋代劉才邵

劉才邵(一○八六~一一五七),字美中,自號檆溪居士,吉州廬陵(今江西吉安)人。徽宗大觀三年(一一○九),上舍釋褐,時年二十四,調贛、汝二州教授,湖北提舉學事管幹文字。宣和二年(一一二○),中宏詞科,遷司農寺丞。欽宗靖康元年(一一二六),遷校書郎。高宗即位,乞養親閒居十年。以御史中丞廖剛薦,爲祕書丞,遷吏部員外郎、典侍右選事。紹興十一年(一一四一),遷軍器監丞。十四年,由起居舍人擢中書舍人,兼權直學士院(《宋會要輯稿》職官七○之二八)。以忤秦檜,出知漳州,官滿奉祠。二十五年檜卒,召拜工部侍郎兼直學士院,尋權吏部尚書。以疾請祠,卒年七十二。有《檆溪居士集》二十二卷,已佚。清四庫館臣據《永樂大典》輯爲十二卷,其中詩三卷。事見宋周必大《檆溪居士集序》,《宋史》卷四二二有傳。 劉才邵詩,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爲底本,校以《永樂大典》殘本所存詩。新輯得集外斷句,附於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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