偈二首 其二

護生須是殺,殺盡始安居。 會得箇中意,分明在半途。

譯文:

要真正護持生命,有時候必須採取看似“殺”的手段,只有把那些危害生命、阻礙生命成長的因素都去除乾淨,才能讓生命安穩地存續下去。 要是能領悟到這其中蘊含的深意,其實就已經算是在修行覺悟的道路上走到一半了。
關於作者
宋代釋勝

釋勝,住簡州南巖寺。爲南嶽下十五世,大隨元靜禪師法嗣。《嘉泰普燈錄》卷一七、《五燈會元》卷二○有傳。今錄詩三十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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