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居方舍人輓詩二首 其一

漢殿臚傳處,回頭四十春。 共嗟香案吏,歸作釣臺人。 意氣林泉老,名聲日月新。 賈生方擬召,鵩鳥在承塵。

譯文:

在那漢代宮殿裏傳出唱名賜第的地方,回首已然過去了四十年時光。 大家都一同感嘆您這位曾侍奉在香案旁的官員,最終回到鄉野成爲了像嚴子陵那樣隱居釣臺的人。 您在山林泉石間老去,依然意氣風發,而您的名聲卻如日月一般,長久地閃耀,始終新鮮爲人傳頌。 本就像是賈誼那樣正準備被朝廷召回重用,可卻像賈誼遇見鵩鳥落在屋樑上一樣,遭遇了不幸。
關於作者
宋代汪藻

汪藻(1079~1154)北宋末、南宋初文學家。字彥章,號浮溪,又號龍溪,饒州德興(今屬江西)人。汪谷之子。先世籍貫婺源,後移居饒州德興(今屬江西)。早年曾向徐俯、韓駒學詩,入太學,喜讀《春秋左氏傳》及《西漢書》。崇寧二年(1103)進士,任婺州(今浙江金華)觀察推官、宣州(今屬安徽)教授、著作佐郎、宣州(今屬安徽)通判等職。《全宋詞》錄其詞4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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