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宋代 李光 癸亥上元餘謫藤江是時初開樂禁人意欣欣吳元預作紀事二絕頗入風雅戲和其韻 其二 癸亥上元餘謫藤江是時初開樂禁人意欣欣吳元預作紀事二絕頗入風雅戲和其韻 其二 3 次閱讀 朗讀 糾錯 收藏 宋代 • 李光 再聞韶樂共欣然,太守推行詔墨鮮。 山郡莫嫌娼女拙,嫁他蜑戶已多年。 譯文: 注釋: 鑑賞: 視頻解讀: 在癸亥年的上元節,我被貶謫到藤江。當時剛剛解除樂禁,人們都十分高興。吳元預先寫了兩首紀事詩,很有風雅的韻味,我便開玩笑地和了他詩的韻,這是第二首。 我試着把它翻譯成現代漢語: 再次聽到美妙的韶樂,大家都滿心歡喜,太守積極推行朝廷那嶄新的詔書旨意。 住在這山間小郡,可別嫌棄那些娼女技藝笨拙,要知道她們嫁給蜑戶人家都已經很多年啦。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標籤: 宋詩 詠史 樂府 諷喻 民歌 關於作者 宋代 • 李光 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發,一作字泰定,號轉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東南)人。南宋名臣、文學家、詞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陽王李璡之後。徽宗崇寧五年(1106年)進士,調知開化縣,移知常熟縣。累官至參知政事,因與秦檜不合,出知紹興府,改提舉洞霄宮。紹興十一年(1141年),貶藤州安置,後更貶至昌化軍。秦檜死,內遷郴州。紹興二十八年(1158年),復左朝奉大夫。紹興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後,贈資政殿學士,賜諡莊簡。有前後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莊簡集》等。 該作者的文章 載入中... 同時代作者 載入中... 納蘭青雲 × 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