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宋代 李光 即事十二首 其二 即事十二首 其二 3 次閱讀 朗讀 糾錯 收藏 宋代 • 李光 青鞋踏徧海邊沙,葉暗檳榔樹樹花。 蜑子也能留客坐,旋添活火待煎茶。 譯文: 注釋: 鑑賞: 視頻解讀: 我穿着青色的鞋子,踏遍了海邊的沙灘。那檳榔樹一片葉色暗沉,每棵樹上都開滿了花。 當地的蜑人(以船爲家、從事漁業的水上居民)也很熱情好客,他們留我坐下歇息,還趕忙添旺爐裏的火,準備爲我煎茶呢。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標籤: 宋詩 寫景 詠物 田園 生活 關於作者 宋代 • 李光 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發,一作字泰定,號轉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東南)人。南宋名臣、文學家、詞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陽王李璡之後。徽宗崇寧五年(1106年)進士,調知開化縣,移知常熟縣。累官至參知政事,因與秦檜不合,出知紹興府,改提舉洞霄宮。紹興十一年(1141年),貶藤州安置,後更貶至昌化軍。秦檜死,內遷郴州。紹興二十八年(1158年),復左朝奉大夫。紹興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後,贈資政殿學士,賜諡莊簡。有前後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莊簡集》等。 該作者的文章 載入中... 同時代作者 載入中... 納蘭青雲 × 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