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宋代 釋清遠 再得旨退褒山成三偈代違和守錢公 其一 再得旨退褒山成三偈代違和守錢公 其一 1 次閱讀 朗讀 糾錯 收藏 宋代 • 釋清遠 住山久有煙霞疾,得請放還麋鹿羣。 厚意於公殊未報,深禪聊復對爐薰。 譯文: 注釋: 鑑賞: 視頻解讀: 我在山中居住已久,對這煙霞美景已然成癖,如今得到准許迴歸山林,就像麋鹿重新回到了同類羣體中自由自在。 錢公對我有着深厚的情誼,我到現在還沒能好好報答這份恩情,只能暫且對着香爐中嫋嫋升起的香菸,沉浸於深刻的禪意修行之中。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標籤: 宋詩 抒情 詠物 寫山 隱逸 託物寄情 歸隱 评论 发布评论 加载中... 加载更多 關於作者 宋代 • 釋清遠 釋清遠(一○六七~一一二○),號佛眼,臨邛(今四川邛崍)人。俗姓李。年十四出家,嘗依毗尼。南遊江淮間,遍歷禪席,師事五祖演禪師七年。後隱居四面山大中庵,又住崇寧萬壽寺。繼住舒州龍門寺十二年。徽宗政和八年(一一一八),奉敕住和州褒禪山寺(《古尊宿語錄》卷二九)。踰年,以疾辭,歸隱蔣山之東堂。爲南嶽下十四世,五祖演禪師法嗣。宣和二年卒,年五十四。事見《筠溪集》卷二四《和州褒山佛眼禪師塔銘》,《嘉泰普燈錄》卷一一、《五燈會元》卷一九有傳。 微信小程序 Loading... 微信掃一掃,打開小程序 該作者的文章 載入中... 同時代作者 載入中... 糾錯 糾錯內容 * 納蘭青雲 × 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