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赞 其三

我已是妄,尔更妄写。 妄我妄写,两重虚假。 欲传吾真,须泯见闻。 声色不碍,相似十分。

我本就是虚幻不实的存在,而你还在虚妄地描绘刻画我。这虚幻的我再加上虚妄的描绘,便成了双重的虚假。 若想要传扬我的真实面貌,就必须泯灭那些所见到的和所听闻的表象。当声音和形象都不再构成阻碍时,呈现出来的才和我的本真十分相似了。
关于作者

释文准(一○六一~一一一五),号湛堂,俗姓梁,兴元(今陕西汉中)人。初住豫章云岩寺,移居隆兴府泐潭寺。为南岳下十三世,宝峰文禅师法嗣。徽宗政和五年卒,年五十五。事见《石门文字禅》卷三○,《嘉泰普灯录》卷七、《五灯会元》卷一七有传。今录诗三十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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