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石適中 其二

南明山下讀書堂,曾許寒生借燭光。 高義豈殊親骨肉,令人無復念家鄉。 那知十載天涯別,忽起三泉薤露傷。 追恨故時攜手處,不能執紼助棺傍。

在南明山下的那間讀書堂裏,您曾經慷慨地答應讓我這貧寒的學子藉着您的燭光來讀書。您這種高尚的情義,簡直和自己的親骨肉沒有什麼差別,讓我在這求學的時光裏都不再想念遠方的家鄉。 誰能料到,十年前我們在天涯各處分別之後,如今突然聽聞您溘然長逝的消息,就像那《薤露》曲所唱的一樣,讓人無比哀傷。 我滿心悔恨啊,想起過去我們曾經攜手同遊的地方,而如今您入土爲安,我卻沒能在棺木旁邊爲您執紼送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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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浩(1060—1111)字志完,遇赦歸裏後於周線巷住處闢一園名“道鄉”,故自號道鄉居士,常州晉陵(今江蘇常州)人。生於宋仁宗嘉祐五年,卒於徽宗政和元年,年五十二歲。元豐五年(1082)進士,調揚州潁昌府教授。呂公著、範純仁爲郡守,皆禮遇之。哲宗朝,爲右正言,累上疏言事。章惇獨相用事,浩露章數其不忠,因削官,羈管新州。徽宗立,復爲右正言,累遷兵部侍郎兩謫嶺表,復直龍圖閣。卒諡忠,學者稱道鄉先生。浩著《道鄉集》四十卷,《四庫總目》傳於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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