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郡主簿绝句九绝 其三

肘后虚金印,梅仙职偶如。 升高元自下,功业异时书。

译文:

这首诗的作者邹浩是北宋时期的,并不是南北朝人。以下是将这首诗翻译成现代汉语: 人们常把高官厚禄的金印放在肘后,梦想着能拥有它,但这往往是虚幻的追求。梅福那样的官职,只是偶然与之相符(梅福曾任南昌县尉,后弃官隐去,他的官职并不显要)。 想要登上高处,原本就需要从低处开始一步步攀登。一个人的功业,会在未来的某个时候被书写记载下来。也就是说,不必急于追求眼前的功名利禄,只要脚踏实地努力,日后自会有成就被铭记。
关于作者
宋代邹浩

邹浩(1060—1111)字志完,遇赦归里后于周线巷住处辟一园名“道乡”,故自号道乡居士,常州晋陵(今江苏常州)人。生于宋仁宗嘉祐五年,卒於徽宗政和元年,年五十二岁。元丰五年(1082)进士,调扬州颍昌府教授。吕公著、范纯仁为郡守,皆礼遇之。哲宗朝,为右正言,累上疏言事。章惇独相用事,浩露章数其不忠,因削官,羁管新州。徽宗立,复为右正言,累迁兵部侍郎两谪岭表,复直龙图阁。卒谥忠,学者称道乡先生。浩著《道乡集》四十卷,《四库总目》传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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