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告客不能飲酒嘗使賓主俱勞客言有二事便可痛飲謂對花對佳人予病眼難看花從照律師授四分律遠婦人作絕句謝客

眼病身持四分律,流芳巧笑兩如何。 從教酩酊非吾事,免得醒來恨更多。

我跟客人說自己不能喝酒,因爲喝酒常常讓賓主都疲憊不堪。客人說有兩件事就可以開懷暢飲,那就是對着鮮花和佳人。可我眼睛有病,實在難以欣賞鮮花,而且我還跟照律師學習了四分律,要遠離婦人。於是我寫了這首絕句來答謝客人。 我眼睛有病,還秉持着四分律的戒律。面對那鮮花的芬芳和佳人的嬌笑,我又能怎麼辦呢?就讓別人盡情地喝得酩酊大醉吧,這不是我該做的事。這樣也好,免得我酒醒之後,心中生出更多的遺憾和悔恨。
關於作者

晁說之(一○五九~一一二九),字以道,一字伯以,濟州鉅野(今山東鉅野)人(《宋史·晁補之傳》)。因慕司馬光爲人,自號景迂生。神宗元豐五年(一○八二)進士。哲宗元祐初,官兗州司法參軍,紹聖時爲宿州教授,元符中知磁州武安縣。徽宗崇寧二年(一一○三),知定州無極縣。後入黨籍。大觀、政和間臨明州造船場,起通判鄜州。宣和時知成州,未幾致仕。欽宗即位,以著作郎召,除祕書少監、中書舍人,復以議論不合,落職。高宗立,召爲侍讀,後提舉杭州洞霄宮。建炎三年卒,年七十一。有《嵩山文集》(又名《景迂生集》)二十卷。事見《嵩山文集》附錄其孫子健所作文集後記,《晁氏世譜節錄》,及集中有關詩文。 晁說之詩,以四部叢刊續編影印舊鈔本《嵩山文集》(集中“禎”字皆缺,注“今上御名”,當沿宋本之舊)爲底本。校以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簡稱四庫本)等。新輯集外詩,附於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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