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蜀公輓詩 其五

直氣犯荊舒,承明下玉除。 禁林餘諫藁,蜀道擁安車。 自謂三宜去,吾知衆莫如。 誰爲忠義傳,事事舉堪書。

譯文:

詩的主人公懷着剛直不阿的正氣,冒犯了王安石(荊舒代指王安石),從而從宮廷的殿堂被貶離。 在翰林院還留存着他進諫的文稿,而後他坐着安穩的馬車踏上了蜀道。 他自己覺得有三個應當離去的理由,我深知衆人都比不上他這種明智。 誰來撰寫忠義之人的傳記呢?他的每一件事都值得記錄下來。
關於作者
宋代李廌

李廌(zhì)(1059-1109) 北宋文學家。字方叔,號德隅齋,又號齊南先生、太華逸民。漢族,華州(今陝西華縣)人。6歲而孤,能發奮自學。少以文爲蘇軾所知,譽之爲有“萬人敵”之才。由此成爲“蘇門六君子”之一。中年應舉落第,絕意仕進,定居長社(今河南長葛縣),直至去世。文章喜論古今治亂,辨而中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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