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宋代 黃炎 罷雁門令後作 罷雁門令後作 14 次閱讀 朗讀 糾錯 收藏 宋代 • 黃炎 獻議條陳十五事,輸錢歲減二千緡。 備員出宰當求瘼,忤旨監司竟累身。 譯文: 注釋: 鑑賞: 視頻解讀: 我曾經獻上十五條建議和主張,實施後每年能讓百姓減少繳納兩千緡的賦稅。 我作爲一個地方官員,出任縣令本應去探尋民間疾苦並解決問題。可就因爲違背了上司的旨意,最終連累了自己。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標籤: 宋詩 諷喻 憂國憂民 抒懷 仕途 觸景感懷 评论 发布评论 加载中... 加载更多 關於作者 宋代 • 黃炎 黃炎(一○四四~?),字晦之,雩都(今江西于都)人。弱冠舉仁宗嘉祐八年(一○六三)進士(清雍正《江西通志》卷四九),試雁門令。因抵制新法坐罪去官。後充四川走馬承受公事,通判潮州(一說湖州)(同上書)。與孔平仲、曾鞏等善,嘗著《安邦論》二十餘篇。清同治《雩都縣誌》卷一○有傳。 导出Word 正文 译文 注释 鉴赏 标签 默认导出正文与译文,可按需勾选更多内容。 导出为Word 微信小程序 Loading... 微信掃一掃,打開小程序 該作者的文章 載入中... 同時代作者 載入中... 糾錯 糾錯內容 * 納蘭青雲 × 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