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宋代 黄炎 罢雁门令后作 罢雁门令后作 5 次阅读 朗读 纠错 宋代 • 黄炎 献议条陈十五事,输钱岁减二千缗。 备员出宰当求瘼,忤旨监司竟累身。 译文: 我曾经献上十五条建议和主张,实施后每年能让百姓减少缴纳两千缗的赋税。 我作为一个地方官员,出任县令本应去探寻民间疾苦并解决问题。可就因为违背了上司的旨意,最终连累了自己。 注释: 鉴赏: 视频解读: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标签: 宋诗 讽喻 忧国忧民 抒怀 仕途 触景感怀 关于作者 宋代 • 黄炎 黄炎(一○四四~?),字晦之,雩都(今江西于都)人。弱冠举仁宗嘉祐八年(一○六三)进士(清雍正《江西通志》卷四九),试雁门令。因抵制新法坐罪去官。后充四川走马承受公事,通判潮州(一说湖州)(同上书)。与孔平仲、曾巩等善,尝著《安邦论》二十余篇。清同治《雩都县志》卷一○有传。 淘宝精选 复制淘口令 该作者的文章 加载中... 同时代作者 加载中... 纳兰青云 ×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