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宋代 黃裳 浴靈芝院訪照律師 其二 浴靈芝院訪照律師 其二 5 次閱讀 朗讀 糾錯 收藏 宋代 • 黃裳 由律知空律可忘,不空空處已承當。 花飛水湧隨緣事,且與人間作道場。 譯文: 注釋: 鑑賞: 視頻解讀: 通過對戒律的參悟,領悟到了“空”的真諦,那麼這戒律也就可以放下了。 不去刻意執着於“空”的境界,而是坦然去面對生活中那些看似並非“空”的現象,其實這就已經是承擔起了修行的責任。 花朵飄落,水流湧動,這些都是隨順因緣的自然之事。 我們就把這世間當作修行的道場吧。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標籤: 宋詩 詠史 抒懷 詠物 關於作者 宋代 • 黃裳 黃裳(1044-1130),字勉仲,延平(今福建南平)人。元豐五年(1082)進士第一,累官至端明殿學士。卒贈少傅。著有《演山先生文集》、《演山詞》。黃裳是北宋著名文學家和詞人,其詞語言明豔,如春水碧玉,令人心醉,著有《演山先生文集》、《演山詞》,詞作以《減字木蘭花》最爲著名,流傳甚廣。 微信小程序 Loading... 微信掃一掃,打開小程序 該作者的文章 載入中... 同時代作者 載入中... 納蘭青雲 × 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