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一首

此處離朝路幾千,爲官不取半文錢。 平生不養無情鳥,遮莫妖禽夜哭天。

我所處的這個地方距離朝廷路途遙遠,有好幾千裏。我在這裏做官,從來不貪取哪怕半文錢的不義之財。 我這一生從來不豢養那些沒有情義的鳥禽,哪怕那些邪惡不祥的鳥兒在夜裏哭得昏天黑地,我也問心無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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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沈希顏,字幾聖,四明(今浙江寧波)人。仁宗嘉祐中知雩都縣(清同治《雩都縣誌》卷七,《宋詩紀事補遺》卷一六作八年)。神宗熙寧五年(一○七二),爲比部員外郎、權開封府判官。六年,提點倉場(《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三八)。元豐二年(一○七九),權江淮等路發運使(同上書卷三○○)。七年,爲京西轉運判官(同上書卷三四三)。哲宗元祐七年(一○九二),以朝散大夫知滁州(明萬曆《滁陽志》卷一○)。今錄詩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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