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一首

此处离朝路几千,为官不取半文钱。 平生不养无情鸟,遮莫妖禽夜哭天。

我所处的这个地方距离朝廷路途遥远,有好几千里。我在这里做官,从来不贪取哪怕半文钱的不义之财。 我这一生从来不豢养那些没有情义的鸟禽,哪怕那些邪恶不祥的鸟儿在夜里哭得昏天黑地,我也问心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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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者

沈希颜,字几圣,四明(今浙江宁波)人。仁宗嘉祐中知雩都县(清同治《雩都县志》卷七,《宋诗纪事补遗》卷一六作八年)。神宗熙宁五年(一○七二),为比部员外郎、权开封府判官。六年,提点仓场(《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三八)。元丰二年(一○七九),权江淮等路发运使(同上书卷三○○)。七年,为京西转运判官(同上书卷三四三)。哲宗元祐七年(一○九二),以朝散大夫知滁州(明万历《滁阳志》卷一○)。今录诗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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