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崔汝弼 其二

除卻行吾義,其他任自然。 胸中清水溜,頷下白毛鮮。 別我未逾月,思君似隔年。 北軒翁在此,曾醉菊花邊。

除了踐行我所認定的道義之外,其他的事情就都順其自然吧。 我的胸中就像有清澈的水流在暢快地流淌,頷下的白色鬍鬚顯得十分鮮亮。 你離開我還不到一個月,可我思念你卻感覺像是已經過了一年那麼久。 在北面的軒室裏我在這裏,還曾在菊花叢邊醉飲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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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積(1028—1103)北宋聾人教官。字仲車,楚州山陽(今江蘇淮安)人。因晚年居楚州南門外,故自號南郭翁。生於宋仁宗天聖六年,卒於徽宗崇寧二年,年七十六歲。政和六年(1116),賜諡節孝處士。家鄉人爲其建 “徐節孝祠”,明清兩代均有修繕,毀於解放初期。《宋史》卷四五九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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