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 其三

雖有明時約。

譯文:

這句話的意思大致是:雖然曾經有過在政治清明時代有所作爲的約定。 “明時”通常指政治清明、社會安定的時代,“約”在這裏理解爲約定、承諾之類的意思。結合种放的經歷等背景,可能暗示其曾與他人或者自己內心曾有在好的時代一展抱負之類的約定。不過由於只有這一句,理解可能存在一定侷限性。
關於作者
宋代种放

种放(九五五~一○一五),字明逸,號云溪醉侯(《書史會要》卷六),洛陽(今屬河南)人。初隠居終南三十年。真宗鹹平五年(一○○二)授左司諫,直昭文館。景德二年(一○○五)爲右諫議大夫。大中祥符元年(一○○八)判集賢院,從封泰山,拜給事中。四年,從祠汾陰,拜工部侍郎。八年卒,年六十一(《湘山野錄》捲上,《宋元學案補遺》卷九引《姓譜》作六十)。有《种放集》十卷、《江南小集》二卷(《宋史·藝文志》),已佚。《宋史》卷四五七有傳。今錄詩九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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