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意十四首 其一○

吉凶本由人,往事皆可覆。 禍人還自禍,福人還自福。 於公果傳世,李斯竟夷族。 豺狼不知寤,紛紛方擇肉。 達者識幾微,爲之先痛哭。

譯文:

吉凶其實本來都是由人自己的行爲決定的,過去發生的事情其實都能拿來作爲借鑑。 禍害別人的人最終也會給自己招來災禍,給別人帶來福氣的人最終也會給自己帶來福氣。 像西漢的於公,他爲官公正,多積陰德,後來他的家族果然昌盛傳世;而秦朝的李斯,他爲了個人私利不擇手段,最後竟然被滅了族。 那些像豺狼一樣兇狠殘暴的人卻一點兒也不醒悟,還在紛紛爭搶着去殘害他人。 而那些通達事理的人,他們能察覺到事情細微的變化和潛在的危險,會爲此早早地痛心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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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章雲心

無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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