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宋代 文同 送堯夫二章 其二 送堯夫二章 其二 1 次閱讀 朗讀 糾錯 宋代 • 文同 欲與民爲利,先求正所妨。 紛更初下議,旁午遂交章。 不爾毛安傅,其如體自傷。 西南餘弊在,歸爲對明光。 譯文: 想要爲百姓謀取利益,首先得找出那些妨礙百姓利益的事情並加以糾正。 剛開始提出改革舉措的討論時,四面八方反對的奏章就紛紛呈上。 就好像毛髮如果沒有依附的地方又怎麼能存在呢,若不解決根本問題,自身就會受到傷害。 如今西南地區遺留的弊病還在,你回去之後要在皇帝面前如實奏報這些情況。 注釋: 鑑賞: 視頻解讀: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標籤: 宋詩 詠物 抒懷 憂國憂民 諷喻 詠史 關於作者 宋代 • 文同 文同(1018~1079年),字與可,號笑笑居士、笑笑先生,人稱石室先生。北宋梓州梓潼郡永泰縣(今屬四川綿陽市鹽亭縣)人。著名畫家、詩人。宋仁宗皇祐元年(1049年)進士,遷太常博士、集賢校理,歷官邛州、大邑、陵州、洋州(今陝西洋縣)等知州或知縣。元豐初年,文同赴湖州(今浙江吳興)就任,世人稱文湖州。元豐二年(1079)正月二十日,文同在陳州(今河南省淮陽縣)病逝,未到任而卒,享年61歲。他與蘇軾是表兄弟,以學名世,擅詩文書畫,深爲文彥博、司馬光等人讚許,尤受其從表弟蘇軾敬重。 淘宝精选 复制淘口令 該作者的文章 載入中... 同時代作者 載入中... 納蘭青雲 × 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