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宋代 文同 書平泉草木記後二首 其二 書平泉草木記後二首 其二 1 次閱讀 朗讀 糾錯 宋代 • 文同 公豈不聰明,嗜好乃如此。 若非以私餌,是物安至止。 彼致者何人,定非端潔士。 草木固爲塵,醜名終未已。 譯文: 這位大人難道不聰明嗎?可他的嗜好竟然是這樣。如果不是用私利去引誘,這些東西怎麼會來到這裏呢?那些把這些東西送來的是什麼人呢?肯定不是品行端正高潔的人。那些草木固然最終會化爲塵土,可他那醜惡的名聲卻永遠不會終結。 注釋: 鑑賞: 視頻解讀: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標籤: 宋詩 詠物 託物寄情 傷懷 諷喻 懷才不遇 關於作者 宋代 • 文同 文同(1018~1079年),字與可,號笑笑居士、笑笑先生,人稱石室先生。北宋梓州梓潼郡永泰縣(今屬四川綿陽市鹽亭縣)人。著名畫家、詩人。宋仁宗皇祐元年(1049年)進士,遷太常博士、集賢校理,歷官邛州、大邑、陵州、洋州(今陝西洋縣)等知州或知縣。元豐初年,文同赴湖州(今浙江吳興)就任,世人稱文湖州。元豐二年(1079)正月二十日,文同在陳州(今河南省淮陽縣)病逝,未到任而卒,享年61歲。他與蘇軾是表兄弟,以學名世,擅詩文書畫,深爲文彥博、司馬光等人讚許,尤受其從表弟蘇軾敬重。 淘宝精选 复制淘口令 該作者的文章 載入中... 同時代作者 載入中... 納蘭青雲 × 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