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 其二

灵骨不随烟共尽,真心常与月孤明。

译文:

那些具有高尚品格、超凡脱俗的人的精神风骨,并不会随着那如烟云般易逝的岁月一同消散。他们赤诚、坚定的内心,就如同那在夜空中独自闪耀的明月,清辉皎洁,始终保持着纯净与明亮,不被世俗所污染,孤独却又无比坚定地散发着属于自己的光芒。
关于作者
宋代韩维

韩维(1017年~1098年),字持国,开封雍丘(今河南杞县)人。韩亿子,与韩绛、韩缜等为兄弟。以父荫为官,父死后闭门不仕。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不久出通判泾州。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英宗即位,召为同修起居注,进知制诰、知通进银台司。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迁翰林学士、知开封府。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出知襄州,改许州,历河阳,复知许州。哲宗即位,召为门下侍郎,一年馀出知邓州,改汝州,以太子少傅致仕。绍圣二年(1095年)定为元祐党人,再次贬谪。元符元年卒,年八十二。有集三十卷,因曾封南阳郡公,定名为《南阳集》(《直斋书录解题》卷一七)。《宋史》卷三一五有传。

淘宝精选
该作者的文章
加载中...
同时代作者
加载中...
纳兰青云
微信小程序

扫一扫,打开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