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宋代 韩维 句 其二 句 其二 1 次阅读 朗读 纠错 宋代 • 韩维 灵骨不随烟共尽,真心常与月孤明。 译文: 那些具有高尚品格、超凡脱俗的人的精神风骨,并不会随着那如烟云般易逝的岁月一同消散。他们赤诚、坚定的内心,就如同那在夜空中独自闪耀的明月,清辉皎洁,始终保持着纯净与明亮,不被世俗所污染,孤独却又无比坚定地散发着属于自己的光芒。 注释: 鉴赏: 视频解读: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标签: 宋诗 抒情 月夜 孤独 托物寄情 关于作者 宋代 • 韩维 韩维(1017年~1098年),字持国,开封雍丘(今河南杞县)人。韩亿子,与韩绛、韩缜等为兄弟。以父荫为官,父死后闭门不仕。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不久出通判泾州。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英宗即位,召为同修起居注,进知制诰、知通进银台司。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迁翰林学士、知开封府。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出知襄州,改许州,历河阳,复知许州。哲宗即位,召为门下侍郎,一年馀出知邓州,改汝州,以太子少傅致仕。绍圣二年(1095年)定为元祐党人,再次贬谪。元符元年卒,年八十二。有集三十卷,因曾封南阳郡公,定名为《南阳集》(《直斋书录解题》卷一七)。《宋史》卷三一五有传。 淘宝精选 复制淘口令 该作者的文章 加载中... 同时代作者 加载中... 纳兰青云 ×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