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宋代 韩维 和微之饮杨路分家听琵琶 其二 和微之饮杨路分家听琵琶 其二 0 次阅读 朗读 纠错 宋代 • 韩维 遇酒逢春触处春,白头相视若天伦。 须知丞相官仪重,不及琳宫自在人。 译文: 每回遇到美酒,又恰逢春光,无论身处何地都仿佛被这春意环绕。我和你这两个头发花白的老人相互对视,情谊就如同天伦一般深厚。 要知道,丞相那样位高权重之人,他们有着繁杂的官仪规矩束缚。相比之下,他们可远远比不上道观里那些自在逍遥的人啊。 注释: 鉴赏: 视频解读: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标签: 宋诗 酬赠 抒怀 友情 关于作者 宋代 • 韩维 韩维(1017年~1098年),字持国,开封雍丘(今河南杞县)人。韩亿子,与韩绛、韩缜等为兄弟。以父荫为官,父死后闭门不仕。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不久出通判泾州。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英宗即位,召为同修起居注,进知制诰、知通进银台司。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迁翰林学士、知开封府。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出知襄州,改许州,历河阳,复知许州。哲宗即位,召为门下侍郎,一年馀出知邓州,改汝州,以太子少傅致仕。绍圣二年(1095年)定为元祐党人,再次贬谪。元符元年卒,年八十二。有集三十卷,因曾封南阳郡公,定名为《南阳集》(《直斋书录解题》卷一七)。《宋史》卷三一五有传。 该作者的文章 加载中... 同时代作者 加载中... 纳兰青云 ×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