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献公挽辞三首 其二

俭是终身事,书无释手时。 搯膺谁戒妾,易箦自呼儿。 冠剑平生象,箫笳一品仪。 邦人知所法,宸篆表忠规。

译文:

节俭可是贯穿他一生的行事准则,书籍更是他从来都不舍得放下的宝贝。 他一生自律,恐怕都没有揪着胸口训诫姬妾的情况;到了临终换床的时候,也是平静地呼唤儿子安排后事。 生前他的衣冠佩剑尽显儒雅风范,如今丧仪上一品大员的规格,箫笳声阵阵。 百姓们都知道他的事迹,并且把他当作学习的榜样。皇帝亲自书写的文字,更是表彰了他一生忠诚的典范。
关于作者
宋代韩维

韩维(1017年~1098年),字持国,开封雍丘(今河南杞县)人。韩亿子,与韩绛、韩缜等为兄弟。以父荫为官,父死后闭门不仕。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不久出通判泾州。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英宗即位,召为同修起居注,进知制诰、知通进银台司。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迁翰林学士、知开封府。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出知襄州,改许州,历河阳,复知许州。哲宗即位,召为门下侍郎,一年馀出知邓州,改汝州,以太子少傅致仕。绍圣二年(1095年)定为元祐党人,再次贬谪。元符元年卒,年八十二。有集三十卷,因曾封南阳郡公,定名为《南阳集》(《直斋书录解题》卷一七)。《宋史》卷三一五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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