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宋代 赵必? 李月野舍旁之李花于梅时郡斋有诗遂次其韵 其一 李月野舍旁之李花于梅时郡斋有诗遂次其韵 其一 4 次阅读 朗读 纠错 收藏 宋代 • 赵必? 李花不减梅花白,闲与梅花争几回。 惟有暗香疏影句,承当不下让还梅。 译文: 注释: 鉴赏: 视频解读: 李花的洁白程度丝毫不逊色于梅花,它闲来无事还多次和梅花争个高低呢。 只是那“暗香疏影”这样绝妙的诗句,李花可承担不起,只好把这份赞誉让给梅花啦。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标签: 宋诗 咏物 托物寄情 写花 抒情 伤怀 评论 发布评论 加载中... 加载更多 关于作者 宋代 • 赵必? 赵必?(一二四五~一二九五),字玉渊,号秋晓,东莞(今属广东)人。宋宗室。度宗咸淳元年(一二六五)进士,初任高要尉,历摄知四会县、南康丞。帝昺祥兴元年(一二七八),文天祥开府惠州,辟为摄惠州军事判官兼知录事。宋亡,隠居乡之温塘村,足迹不入城市。元世祖至元三十一年十二月卒。有《复瓿集》。事见本集末附志传、行状。 赵必?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校以清道光十年诗雪轩刻《秋晓先生复瓿集》(简称诗雪轩本)。 微信小程序 Loading... 微信扫一扫,打开小程序 该作者的文章 加载中... 同时代作者 加载中... 纠错 纠错内容 * 纳兰青云 ×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