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宋代 赵必𤩪 李月野舍旁之李花于梅时郡斋有诗遂次其韵 其一 李月野舍旁之李花于梅时郡斋有诗遂次其韵 其一 1 次阅读 纠错 宋代 • 赵必𤩪 李花不减梅花白,闲与梅花争几回。 惟有暗香疏影句,承当不下让还梅。 译文: 李花的洁白程度丝毫不逊色于梅花,它闲来无事还多次和梅花争个高低呢。 只是那“暗香疏影”这样绝妙的诗句,李花可承担不起,只好把这份赞誉让给梅花啦。 标签: 宋诗 关于作者 宋代 • 赵必𤩪 赵必𤩪(一二四五~一二九五),字玉渊,号秋晓,东莞(今属广东)人。宋宗室。度宗咸淳元年(一二六五)进士,初任高要尉,历摄知四会县、南康丞。帝昺祥兴元年(一二七八),文天祥开府惠州,辟为摄惠州军事判官兼知录事。宋亡,隠居乡之温塘村,足迹不入城市。元世祖至元三十一年十二月卒。有《复瓿集》。事见本集末附志传、行状。 赵必𤩪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校以清道光十年诗雪轩刻《秋晓先生复瓿集》(简称诗雪轩本)。 纳兰青云 ×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