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趙秋曉 其三

百尺樓中眼孔高,氣吞餘子等兒曹。 才名赫赫天公妬,罰作人間詩酒豪。

您站在那百尺高樓之上,眼界是如此之高,把其他那些人都不放在眼裏,在您看來他們就如同不懂事的孩童一般。 您的才名是那樣的顯赫,以至於連老天爺都心生妒忌,於是懲罰您只能在這人世間成爲一個縱情於詩酒的豪放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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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叟,字子先,東莞(今屬廣東)人。理宗寶祐四年(一二五六)省試中選,以誤寫謹對黜。後因薦授惠州司戶。景定間除肇慶府司理,遷德慶教授,秩滿歸。後復除軍器大監,辭不就。賜號梅外處士。宋亡不仕。有《詠歸集》,已佚。事見《廣州人物傳》卷九,《宋東莞遺民錄》卷下有傳。今錄詩十三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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