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 其一

好斬佞人頭上血,來充行客酒中杯。

譯文:

這兩句詩直白地表達出一種憤慨和決絕的情感。它的意思是:真想砍下那些奸佞小人頭上的血,把這血當作遠行之人酒杯中的酒。 這裏體現出詩人對奸佞之人的極度憎惡,將對他們的憤恨化作一種激烈的想象,用斬下他們的血來發泄內心的不滿,也反映出詩人內心渴望能懲治這些小人、匡扶正義的強烈願望。
關於作者
宋代李師中

李師中:(1013-1078) 字誠之,楚丘 (今山東曹縣東南) 人。登進士第。仁宗朝,提點廣西刑獄。歷天章閣待制、河東都轉運使、秦鳳路經略使、知秦州。後爲呂惠卿所劾,貶和州團練副使,稍遷至右司郎中。著有《珠溪詩集》,詞存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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