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祐三年九月受命來嶺外七年十一月得請知濟州感恩顧己喜不自勝留詩四 章以志歲月 其一

鎮撫四夷吾道在,可憐壯志日因循。 四年盡瘁今歸去,不負斯民只負身。

譯文:

在嘉祐三年九月我接受任命來到嶺南之外任職,到嘉祐七年十一月終於獲得批准去濟州任職。我心懷感恩,回顧自己的經歷,喜悅之情難以自抑,寫下這四首詩來記錄歲月,以下是第一首的意思: 我始終堅信只要秉持着我的治國理念與道義,就能夠鎮撫四方的少數民族。只可惜啊,我那滿腔的壯志豪情,卻一天天地在時光中被耽擱、被消磨。 這四年裏我盡心盡力、鞠躬盡瘁地爲這裏付出,如今終於要離開了。我沒有辜負這裏的百姓,可卻感覺有愧於自己啊。因爲在爲百姓操勞的過程中,我沒能實現自己最初的抱負,讓自己的壯志被歲月蹉跎。
關於作者
宋代李師中

李師中:(1013-1078) 字誠之,楚丘 (今山東曹縣東南) 人。登進士第。仁宗朝,提點廣西刑獄。歷天章閣待制、河東都轉運使、秦鳳路經略使、知秦州。後爲呂惠卿所劾,貶和州團練副使,稍遷至右司郎中。著有《珠溪詩集》,詞存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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