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宋代 林同 扶桑國 扶桑國 3 次閱讀 朗讀 糾錯 收藏 宋代 • 林同 不食至七日,能將禮自居。 既然嚴像設,亦復奠朝晡。 譯文: 注釋: 鑑賞: 視頻解讀: 在扶桑國呀,有這麼一個人,他可以七天不喫東西,始終以禮來約束自己的言行舉止。 既然莊重地擺放好了先人的畫像等祭祀用品,那自然也會在早晨和傍晚按時進行祭奠。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標籤: 宋詩 詠物 抒懷 寓言 评论 发布评论 加载中... 加载更多 關於作者 宋代 • 林同 林同(?~一二七六),字子真,號空齋處士,福清(今屬福建)人。以蔭授官,棄不仕。恭帝德祐二年,元兵破福清,被執,不屈死。有《孝詩》一卷,劉克莊爲之序(《後村大全集》卷九六)。元《昭忠錄》有傳。《宋史》卷四五二《忠義傳》事蹟不確,《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一六四已作辨正。 林同詩,以顧氏讀畫齋刊《南宋羣賢小集》本爲底本,參校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簡稱四庫本)。編爲一卷。 微信小程序 Loading... 微信掃一掃,打開小程序 該作者的文章 載入中... 同時代作者 載入中... 糾錯 糾錯內容 * 納蘭青雲 × 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