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兴

刲股如为孝,还应载圣经。 莫明柳子意,因甚取残形。

如果割下自己大腿上的肉就算是孝顺的行为,那这样的事情应该被记载在神圣的经典之中。 我实在不明白柳宗元的想法,他为什么要选取(赞赏)这种残害自己身体的做法呢。 注:古代有“割股疗亲”的做法,认为割下自己大腿的肉给生病的亲人吃,能让亲人病愈,体现孝心。柳宗元曾写文章赞赏“割股”行为,而这首诗表达了对这种行为及柳宗元观点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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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者

林同(?~一二七六),字子真,号空斋处士,福清(今属福建)人。以荫授官,弃不仕。恭帝德祐二年,元兵破福清,被执,不屈死。有《孝诗》一卷,刘克庄为之序(《后村大全集》卷九六)。元《昭忠录》有传。《宋史》卷四五二《忠义传》事迹不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六四已作辨正。 林同诗,以顾氏读画斋刊《南宋群贤小集》本为底本,参校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编为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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