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弟輩飲次韻

淺量能消酒幾杯,爭如俗子厭人來。 明朝定到梅山下,不管梅花開未開。

我酒量淺,能喝下的酒也就那麼幾杯罷了。我可不像那些世俗之人,厭煩別人前來拜訪。 明天我肯定會前往梅山之下,纔不管那梅花究竟有沒有開放呢。
關於作者

(一二一四~一二九七),字謙之,一字子微,號本堂,晚年號嵩溪遺耄,鄞縣(今浙江寧波)人,寄籍奉化。理宗寶祐四年(一二五六)進士,調監饒州商稅。景定元年(一二六○),爲白鷺書院山長,知安福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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