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月二十一日郡庠置酒爐亭勞餘出山且取子美何時一樽酒重與細論文分韻賦詩韻不以及就成十絕 其七

草木味自同,樽酒歡相與。 舊夢忽以醒,恍不知何所。

草木都有着相似的味道,大家一同舉杯飲酒,十分歡快。 可往日的舊夢忽然就醒了,我一下子恍惚起來,都不知道自己身處何方。
關於作者

(一二一四~一二九七),字謙之,一字子微,號本堂,晚年號嵩溪遺耄,鄞縣(今浙江寧波)人,寄籍奉化。理宗寶祐四年(一二五六)進士,調監饒州商稅。景定元年(一二六○),爲白鷺書院山長,知安福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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