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官新定卻寄幷州通判王幾道

新定與並門,天南天北人。 扁舟江外客,別乘塞垣身。 朔馬驚鳴橐,秋鱸上釣綸。 何時敘離闊,把酒碧嵩春。

譯文:

我要到新定去任職了,而你還在幷州,咱們就像是處在天南海北的兩個人。 我就像乘坐着小船漂泊在江外的旅人,而你作爲州郡的通判駐守在那邊塞城牆邊。 北方的駿馬聽到箭袋的聲音會受驚嘶鳴,我這邊到了秋天可以悠閒地用釣線去釣鱸魚。 什麼時候我們才能再次相聚,來訴說離別後的情分呢?真想在那碧嵩山下的春天裏,一起舉杯暢飲啊。
關於作者
宋代張伯玉

張伯玉,字公達,建安(今福建建甌)人。早年舉進士,又舉書判拔萃科。仁宗慶曆初以祕書丞知幷州太谷縣時,范仲淹推薦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範文正集》卷一八《舉張伯玉應制科狀》)。至和中通判睦州,時年三十,後遷知福州,移越州、睦州。有《蓬萊集》二卷(明嘉靖《建寧府志》卷一八),已佚。 張伯玉詩,據《嚴陵集》、《會稽掇英總集》等書所錄,編爲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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