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宋代 邵雍 議論吟 議論吟 3 次閱讀 朗讀 糾錯 宋代 • 邵雍 事苟非,自有異。 事苟是,安有二。 譯文: 如果一件事情本身是錯誤的,自然會和正確的情況有不一樣的地方。 如果一件事情本身是正確的,那它就是唯一正確的狀態,不會有其他與之相悖的情況存在。 注釋: 鑑賞: 視頻解讀: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標籤: 宋詩 議論 哲理 抒懷 宋詞 抒情 關於作者 宋代 • 邵雍 邵雍(1011年—1077年),字堯夫,生於范陽(今河北涿州大邵村),幼年隨父邵古遷往衡漳(今河南林縣康節村),天聖四年(1026年),邵雍16歲,隨其父到共城蘇門山,卜居於此地。後師從李之才學《河圖》、《洛書》與伏羲八卦,學有大成,並著有《皇極經世》、《觀物內外篇》、《先天圖》、《漁樵問對》、《伊川擊壤集》、《梅花詩》等。嘉祐七年(1062年),移居洛陽天宮寺西天津橋南,自號安樂先生。出遊時必坐一小車,由一人牽拉。宋仁宗嘉祐與宋神宗熙寧初,兩度被舉,均稱疾不赴。熙寧十年(1077年)病卒,終年六十七歲。宋哲宗元祐中賜諡康節。 淘宝精选 复制淘口令 該作者的文章 載入中... 同時代作者 載入中... 納蘭青雲 × 發送